申请开设分中心
申请须知
一、“分中心”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,具有微生物肥料生产和销售三年以上经验,具有生物肥料生产技术、规模化生产设备及产品规范管理体系,可进行微生物肥料产品规模生产。
2、具有微生物肥料的生产资质,拥有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证书;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;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产品库房,是交通便利的规范性生产企业。
3、具备微生物肥料科研、质检、化验、教学、培训的基本条件、微生物肥料专业技能的人员不低于10人,实验室不低于400平米。
4、拥有完善的微生物肥料生产、销售网络体系,具备快速推广新产品的条件和资质。
5、能独立承担微生物肥料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的部分产能,具有推动我国微生物肥料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发展实力。
6、能独立承担微生物肥料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的部分工作任务,具有推动我国微生物肥料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能力、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。
二、申请加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材料:
1、单位简介;
2、营业执照扫描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3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4、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质、证明文件,需加盖公章。
三、请认真阅读中心《平台体系管理办法》,了解“分中心”工作内容、职责及相关权益与义务,自愿填报申请书,并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不提供虚假信息、不得有不良记录。
四、本《申请表》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、由法人签字。需纸质版2份,彩色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:gt@nrecmft.cn 。
特别说明:申请表封面中的编号不用填写,最后由中心统一填写。
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66号
联系人:马婷 联系电话:0312-3048899
附件:分中心申请书.docx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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